期刊信息
创刊时间:2015年
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主办单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刊期: 季刊
CN: CN10-1332/TB
ISSN:ISSN 2096-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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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专利代理》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由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学术期刊,旨在活跃专利代理行业学术气氛,为专利工作者搭建一个沟通与交流的平台,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主要设有“热点研究”“学术探讨”“案例评析”“检索分析”“审查实践”“经验交流”等栏目。
从申请行为看重复授权的制度设计
汪涛;近年来,创新主体提出了放宽主动分案的时机、取消国优视撤(即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及取消自我抵触的诉求。文章通过研究欧美上述三种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从尊重创新规律的角度出发,建议在申请端放开主动分案时机、取消国优视撤,同时不取消自我抵触;从专利权期满后公众可以自由使用该发明及其变型的角度出发,建议在审查端统一适用重复授权审查原则,并引入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将三种情形对应的母案、在先申请和抵触申请的权利要求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并可以结合第二篇现有技术进行评价。同时,可考虑在专利费用上,对多代主动分案加收数倍于申请费的申请附加费。
卫星导航技术发明专利分析与研究
谢宗晟;杨军;我国北斗系统的“三步走”战略包括北斗一号、北斗二号和北斗三号的建设和升级。1994年是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起始年,而2024年是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工程收官之年。文章基于1994—2024年间卫星导航技术的专利数据,分析了我国和美国在该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趋势、授权比例和技术成熟度。通过对国内卫星导航测量、测试领域高价值专利技术进行分析,提出卫星导航技术创新和发展的相关建议。
标准必要专利治理的中国模式探析
吕凌锐;近年来我国在标准必要专利案件纠纷处理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诸多相关难点问题仍有待探索解决。由英国、欧盟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发布的政策动态可以预见,建立专门机关或者专业服务机构,统筹标准必要专利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或将成为主要国家和地区建构标准必要专利治理模式的新趋势。我国有能力且有必要在现有标准必要专利立法、执法和司法政策储备的基础上,借鉴上述国家和地区治理模式的积极贡献,优化本国标准必要专利治理模式,为推动构建标准必要专利全球治理规则提供中国方案。
人工智能作为专利发明人的资格探讨
唐德欢;苏展;文章研究人工智能产出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重点探讨人工智能作为专利发明人时的法律风险、权利义务分配问题,以及未来人工智能如果作为专利申请人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现行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23》中与发明人相关的制度条款,并结合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分析相应条款背后隐含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对人工智能产出物的特点,提出了现行法律法规在应对人工智能主体问题时可能存在的制度风险及需要完善的方向。在此基础上,结合目前学者提出的观点及专利审查实践,重点提出了共同发明人制度、结合电子法人制度,以应对未来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可能带来的法律挑战。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研究
李小童;徐菲;文章回顾了实用新型初步审查中引入创造性的背景,分析了发明和实用新型创造性标准的异同。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中虽然对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了区别规定,但是在审查实践和司法判决中长期存在二者不易区分的情形。在实用新型的审查中,一方面对实质性特点的要求有时趋于严格,一定程度上参照发明专利的标准来审视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得部分具有产业价值的实用新型在创造性认定上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在技术进步的考量方面,对其法定要求的关注尚不充分,在识别和处理非正常申请与低质量申请时,相关机制的作用仍有提升空间。因此,建议对实用新型创造性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厘清在认定现有技术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时二者的区别;同时坚持专利法对技术进步的法定要求,避免仅关注技术方案而忽视技术效果。